QQ珊瑚虫案昨庭审 律师认为陈寿福罪不至入狱
在去年12月24日进行的第二次庭审中,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代理律师为其做了公开辩护。律师在辩护中表示,珊瑚虫的开发和传播是在腾讯默许下进行的,并没获得非法收入,而且对社会无害反而有利。腾讯之前对此有“知情、许可,甚至引导和获益”。因此申请法院对陈寿福无罪释放。
而检方则认为,陈寿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修改、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的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4年来共获利117万,触犯了刑法第217条,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对此,上海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律师游云庭表示,虽然陈寿福的行为是错误的,但不至于要因此入狱。
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2002年11月,陈寿福曾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传播珊瑚虫版QQ,但2003年后再度开始更新珊瑚虫版QQ。
不过根据珊瑚虫QQ官方网站披露的截图资料,称腾讯官方在2004-2006年间曾提供珊瑚虫QQ等第三方QQ下载,在页面的左上角清晰显示出该页面为腾讯网站,下载链接也来自于QQ.COM。腾讯官方对此一直保持沉默。
共享软件是从国外兴起的一种软件商业模式。由于共享软件给网民提供了“先尝后买”的选择权,受到广大用户的欢迎。但我国国内尚未形成非常有利于共享软件发展的土壤,受利益驱动,一些插件或广告中介代理商自然瞄上了一些下载量非常大的免费共享软件。珊瑚虫QQ因为持续时间长,具有知名度和较大的下载量,因此该案件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据传珊瑚虫QQ最多被安装量达40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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